|
深化区域合作 发挥核心作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解读①
在《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中,都强调指出要建立区域协调机制,深化区域经济协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是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途径。东北地区是我国相对比较独立完整的自然经济地理单元,地缘相邻、人文相近、联系密切,具备深化经济合作的良好基础条件。
通过对生产要素在地区之间进行重新配置、组合而进行的区域经济合作,可以产生加快经济增长、优化产业布局、扩大规模经济的效应,使参与合作的各经济主体获取更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力。区域经济合作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区域经济合作已成为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潮流。国际、国内各种层次和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方兴未艾,一个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区域经济合作格局正在不断深化发展。
大连是东北地区最主要的港口口岸城市,东北地区是大连的主要腹地,加强和深化大连与东北地区的经济合作,既是响应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意图的要求,也是顺应区域经济发展潮流、实现大连新阶段发展目标、有效应对复杂多变国内外环境的迫切需要。
加强和深化大连与东北地区的经济合作是大连建设成东北亚地区重要国际城市战略目标的需要。大连在东北亚地区的城市竞争中,要成为有较强实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城市,只有首先与合作障碍因素相对较少、成本较低的东北地区建立起紧密型的合作基础,构筑起坚强的腹地后盾,才能在东北亚地区的竞争中争取主动。特别是在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的情况下,东北亚地区主要城市的经济都在进行重新调整和洗牌,使单个城市的竞争力有所削弱。如果大连能抓住这次机遇,全面加强和深化与东北地区的合作,取长补短,解决自身发展的薄弱环节,就能使大连的竞争力得到明显提升,为建设东北亚重要国际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加强和深化大连与东北地区的经济合作是核心城市和“三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建设的需要。在国家批复的《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中提出:大连要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其核心地位和龙头作用,带动区域加快发展,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努力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加快构建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逐步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构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聚集区。大连实现这些功能和目标,迫切需要加强和深化与辽宁沿海以及东北地区的经济合作。在区域经济日益一体化的今天,经济中心与腹地的互联互动是保持经济持久繁荣的根本,没有腹地支撑和依托的区域经济体是难以凸现强大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
核心城市作为区域中各种生产和经济要素的供给基地,是区域经济活动的轴心。核心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聚集要素、配置整合资源、扩散产业的集聚辐射作用和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产业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大连要建设成为核心城市,在辽宁沿海乃至东北地区集聚扩散生产要素和产业,重新整合区域资源,就必须加强与东北地区的横向经济联系和合作。大连所要建设的“三个中心”也都是东北地区的区域性中心,离不开与东北地区在港口航运、物流、金融等方面的分工与合作。大连现代产业聚集区建设,同样需要发挥大连和东北各城市的比较优势,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完善产业链和价值链为纽带,通过兼并、合资、合作、投资参股等形式,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合作重组,优化产业资源配置,避免同质竞争,实现互补互动协调发展。
大连与东北地区主要城市和地区之间,在要素禀赋、经济结构等方面,既有共性特征,又有较大的差异性和互补性特征,相互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合作空间。同时,在经济转型和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政府、企业等都把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的经济合作,作为有效应对各种危机挑战,实现稳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对经济合作产生了强烈的愿望,这为加强和深化经济合作提供了现实的需求基础。大连与沈阳、长春、哈尔滨四城市(4+3)合作机制的初步建立和务实合作工作的展开,为大连全面开展与东北地区的经济合作奠定了实践基础。
加强和深化大连与东北地区的经济合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政府推动,市场主导。政府通过转变职能、完善市场、搭建平台、规划指导、政策引导、组织协调、强化服务等,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创造良好的体制和政策环境;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整合、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确企业在经济合作中的主体地位,推动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开辟合作发展的新路子。
二是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从我市区位港口资源独特、外向型经济发达、民营经济活跃、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装备制造业基础较好的优势出发,紧密结合东北地区产业调整升级和资源开发利用等的实际需要,积极寻求合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正确处理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要素整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三是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要根据我市当前和长远的发展需要,结合东北地区各地的经济基础、资源、区位条件和产业特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合作。要重点加强与资源要素、市场、产业互补性强的区域中心城市和比邻地区合作,要重点深化资源开发、市场拓展、产业整合、科技研发等领域的合作。还要根据东北不同地区、不同经济主体的需求特点,统筹推进与东北各地区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的经济技术合作。同时,要统筹协调对内合作与对外开放的关系,形成以对外开放带动对内合作、以对内合作促进对外开放,内外联动、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是循序渐进,务求实效。大连与东北地区有意识地开展经济技术合作起步较晚,合作的机制和政策还不健全。应由易到难、由浅入深,逐步推进。先要形成完善的合作机制,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然后再选定优先合作领域,有重点、有步骤地务实推进。合作要讲求实际,注重实效,任何形式的合作都要以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的效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是既要“走出去”,又要“引进来”。“走出去”与“引进来”是加强和深化与东北地区经济合作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也是在推进合作工作中必须同时抓好的两项任务。“走出去”就是要引导和鼓励企业广泛地开拓东北地区的市场,利用和整合东北地区的资源要素,做强做大企业,增强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发展壮大自身;“引进来”就是通过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营造具有竞争优势的发展环境,把东北地区的优秀企业和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引进来”,增强大连聚集和配置资源的能力,形成产业集群和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城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和企业竞争力。在推进经济合作中,必须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为加强和深化大连与东北地区的经济合作工作,当前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设立“大连与东北地区经济合作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协商构建合作机制,编制本市的经济合作规划,参与协调跨区域的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监督执行各项合作制度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实施大连与东北地区之间跨行政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资源开发、协调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及跨区生产要素流动等问题;组织本市企业参加东北地区举办的各种经济合作和交流活动;分析总结大连与东北地区经济合作中的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建议;协调推进各地区的经济政策基本统一,特别是涉及到跨区域的产业及要素流动政策。
二是编制大连市“十二五”与东北地区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大连与东北地区经济合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合作的重点领域、区域以及重点任务,提出促进经济合作的保障政策措施等,来科学指导和引导大连与东北地区的经济合作。
三是营造良好的经济合作环境。首先,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合作氛围。针对大连自身和东北地区普遍存在的竞争意识较差,合作观念更是淡薄的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会议,加大对新形势下开展经济合作重大意义、迫切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宣传力度,增强政府、企业以及全社会对经济合作重要性的认识。既要有竞争意识,又要有较强的合作观念。为在更大范围创造竞争优势,必须在区域内开展紧密的合作。形成以合作强竞争,以竞争促合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其次,完善统一政策,改善合作环境。加快大连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强化完善市场机制的作用,撤消有地域歧视性或阻碍区域经济合作的各种行政规章,并尽可能与东北其他地区实现基本统一,为东北地区的企业参与我市的经济合作竞争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政策环境;制定鼓励我市企业参与经济合作的财政、税收和风险保障等优惠政策,激励企业等各类经济主体积极参与东北地区的经济合作,如设立经济合作专项基金等;协调统一各地区税收、财政补贴、投资与引资、土地、开发区等政策,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产业布局优化。
四是搭建平台,构筑合作载体。建立交流平台、磋商平台、冲突解决机制平台、合作信息平台等,完善促进合作服务体系。
加快企业技术进步 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解读②
强化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能力,是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内容,也是振兴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国家在中央预算投资中相继设立了“重大装备本地化、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及工业结构调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发展”、“振兴装备制造业”等专项资金,这些专项资金有力地促进了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技术改造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对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调整改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若干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四项资金对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支持力度:一是“继续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从现有相关投资专项中分离设立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以及利用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近期筛选一批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2004年以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的国家投资专项中设有“重大装备本地化、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及工业结构调整”一揽子投资专项。为加大对老工业基地的支持力度,从上述一揽子专项中分离设立“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专门用于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并在近期筛选一批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二是“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用于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央企业的比例应有所增加。”2007年国家开始对中央企业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中央企业按规定比例向中央财政上缴利润,中央财政集中这笔资金主要用于解决企业发展和历史遗留问题。两年来,中央财政对在东北的央企给予了应有的支持,《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了这项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抓紧完成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工作,重点支持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在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倡导下,2008年7月,国务院批准同意将装备制造产业基金纳入第三批产业投资基金试点。2009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开展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筹备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基金募集和管理公司组建工作。基金建立后,将对东北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给予重点支持。四是“继续组织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重点用于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2004年至2005年,为体现对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设有“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若干意见》要求今后要继续组织实施该专项。除这些资金外,《若干意见》还提出“在老工业基地重点发展领域,依托重要骨干企业、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实施一批带动力强、影响面广、见效快的技术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充分利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科研和产业优势,通过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支持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国家‘千人计划’、‘百人计划’等项目要重点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融资”等具体政策措施。
振兴战略实施五年多来,我市通过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政策,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相继批复我市建设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进一步提升了大连产业结构层级。五年多来我市累计争取到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调整改造、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振兴装备制造业等国债项目超过100个,获得补助资金20亿多元。我市共承担国家高技术项目51项,其中产业化项目41项、创新能力项目10项,总投资46.58亿元,国家补助资金4.59亿元。项目涉及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领域。这些高技术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新型精细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发展,并对相关产业产生了巨大的拉动作用,完善了产业链条,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对重点产业技术进步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制定适合地方特色的行业发展规划,利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建设。在部分传统产品市场低迷的形势下,着力引导企业向新兴产业进军。重点支持风电、百万千瓦级核电装备、海洋石油工程设备、轨道交通设备、大型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其关键功能部件、特高压输变电产品等一批国家拉动内需中重点投资领域急需的重大技术装备及配套产品的研制。做好重点产品的配套工作,拉伸产业链,实现产业集聚。围绕我市已形成规模的船舶与海洋工程、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汽车发动机、风电、核电、高压输变电、港口机械、橡塑机械等优势产业,组织相关企业进行专项对接,提高本地区产品的配套比重。制定措施,鼓励使用本地企业生产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替代进口产品。
二是加快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根据大连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链培育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思路,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发挥区位优势,吸引国际知名高技术企业和国内龙头高技术企业落户大连高技术产业基地。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技术产业政策体系,使高技术产业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合作得好、发展得快。采取“龙头企业拉动、配套企业跟进”的产业链招商方式,引进和发展上下游配套项目,完善产业协作网络,提高产业集中度,使高技术产业迅速形成规模。
软件产业:以国家级软件和服务外包试验区申报为契机,将大连市建设成为东北亚重要的呼叫中心和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成为立足大连,面向日、韩,辐射北美、欧洲的国际、国内软件外包和信息服务企业的集中区,成为中国北方最大的软件出口基地和中国最大的软件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努力将大连打造成为全球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新领军城市。
信息产业:以集成电路产业“5111”计划为推动,加快我市世界级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建设步伐。以英特尔项目为依托,拉动以SEMI组团引进的半导体设备材料产业项目及相关上下游产业的发展。通过完善集成电路设计、制造、测试、应用等产业链条,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实现产业由外延型向内涵型、由加工制造为主向产业价值链全面延伸的转变。同时,依托已有的产业优势,创新发展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和电子信息机电产业,做大做强电子元器件和办公设备及家电产业。
新材料产业:以花园口经济区为核心区,重点发展新能源材料、精细化工新材料、精密合金钢材料、发光材料、涂料、膜材料和纳米材料。发挥大连化物所、大连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校和众多新材料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科研优势,依托新能源材料、半导体材料、高分子材料、金属复合材料、纳米材料和膜材料等领域龙头企业和重点产品的产业化优势,通过建设一批国家和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培育新材料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构建和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升传统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我市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及具有产业优势的领域,通过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目前,我市已经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1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3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49户。这些技术中心为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强化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调动社会科研资源,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共同构建技术创新平台。重点选择一些有基础、有优势、有条件、有实际意义的方向和领域,组织重点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通过“战略联盟”进行攻关,尽快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尽快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科研院所在大连设立总部,加大对企业在重大技术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促进全行业创新能力的提高。鼓励扶持一批市场容量大、技术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明显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鼓励企业培育优势驰名品牌,提高大连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品牌价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树立知识产权意识,鼓励骨干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产业化。
四是加强高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重点引进国内外高级人才和我市急需人才。落实有关吸引高技术专业人才的政策待遇,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高素质人才向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聚集。通过多种渠道培养高素质人才。支持企业选派科技骨干和经营管理者到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交通大学等本地高等院校进行培训,选拔有发展前途的优秀人才到国外进修深造,积极邀请国内外专家、教授进行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复合型人才。
优化经济结构 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解读③
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多种所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这是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五年多来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但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有待进一步解决,已经取得的成果有待进一步巩固,加快发展的巨大潜力有待进一步发挥。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这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主要任务。
在产业组织结构方面,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企业的兼并重组。《若干意见》中有一个重要的政策点就是,东北地区企业联合重组涉及“债转股”资产处置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试行新的处置方式,合理处置“债转股”股权。财政部规定,单个企业回收率不低于60%,总体回收率不低于70%。东北87户企业,“债转股”股权149亿。目前东北地区未处置的“债转股”股权,绝大多数无法达到财政部规定的最低回收率要求。资产管理公司持股只收益、不参与企业管理,但企业在兼并重组时又绕不开资产管理公司,使许多好的重组方案难以通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兼并重组。下一步,国家将结合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发展方案,尽快在东北地区先行启动“债转股”资产处置方式的试点,打破最低回收率限制,建立处置不良资产的新机制。《若干意见》提出,要支持中央大型企业集团和地方企业相互联合重组。近年来,在振兴工作中,中央企业联合重组东北地方骨干企业涌现了大量成功案例,这种方式既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了企业发展能力,也有效维护了装备、能源、矿产等重点产业的安全,成为近年来东北三省企业联合重组的亮点,《若干意见》也明确了对这种重组方式的支持,目前工信部正在牵头制定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具体政策措施。《若干意见》还提出,优先支持实现兼并重组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东北地区国有经济比重高,发展活力不足是老工业基地的主要矛盾之一。《若干意见》提出,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允许职工在企业改制中持有一定比例股份,这点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国宝同志在总结哈量集团等企业的经验后,亲自加上的一条。这点对于优化东北地区经济结构、增强发展活力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继续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扩展业务。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2008年成立,总部设在长春,注册资本金50亿元,其中开行25亿元,东三省、内蒙古和大连各3亿元,财政部补助6亿元。按计划,大连也将设立分公司,这将充分调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积极性,对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产业结构调整做优做强支柱产业方面,《若干意见》提出,积极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用现代信息手段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通过加强信息化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力度和深度,促进制造业向高端发展。《若干意见》提出,提高对调整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比例,这将大大减轻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压力,加快推动我市重点项目的调整改造。大力发展东北地区具有优势的大型铸锻件、核电设备、风电机组、盾构机械、先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大型农业机械、高速动车组、大功率机车、高档数控机床等市场急需产品及关键配套件。大连市有临海临港的天然优势,又有雄厚的装备制造业基础,近几年装备制造业发展成就斐然,一批重大装备研制成功并生产,目前已形成比较完善的制造业产业体系,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因此,大连可在核电设备、风电机组、盾构机械、先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高速动车组、大功率机车、高档数控机床等国家支持的几个方面加大研制和开发力度。《若干意见》提出,鼓励采购国产设备和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进出口银行每年安排一定信贷额度用于支持重大技术装备出口。目前,国家工信部正在研究制定“首台套”政策。进出口银行在东北只有大连分行和黑龙江分行,这项政策表明进出口银行以后要设立支持东北重大技术装备出口专项。《若干意见》还提出,优化提升石化产业,抓紧组织实施大型炼油、乙烯项目,提高加工度,发展精细化工、化肥等。我市原油加工能力已经达到3000万吨,要抓住机遇,继续争取国家大乙烯项目的布局。以石油深加工和精细化工为方向,拉长产业链条,努力推进石化向下游深加工发展。在汽车产业发展方面,《若干意见》提出,重点发展自主品牌汽车、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我市应利用好奇瑞汽车落户大连这一契机,在自主品牌汽车、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积极培育新兴潜力型产业,《若干意见》提出,依托装备制造业整机制造能力强的优势,发展基础配套零部件、加工辅具和特殊原材料等。要充分发挥我市装备制造业优势,提高基础配套水平,支持柴油机、船舶配套、轴承、泵、阀、互感器、避雷器、高压开关、电动机、数控关键功能部件、液压元件等基础配套件制造水平的提高,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若干意见》还提出,加快发展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扶持。2008年5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建设宁波等7个新材料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通知》。在新一轮产业布局中,花园口经济区被列入7个区域之中。《若干意见》再次提出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为花园口经济区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我市还可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产业发展方面继续关注和重点支持。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意见》提出,继续支持中外金融机构在东北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进行金融改革创新,积极稳妥地发展中小金融机构。这两条也都得到了银监会的支持,也为我市争取国家批准大连作为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提供了政策依据。大连金融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基础,应利用好此次机遇鼓励和争取更多的中外金融机构落户大连,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有效途径,全面加快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步伐。《若干意见》提出,要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建设亚洲重要期货交易中心,在做精做细现有上市期货品种的基础上,推出东北地区具有优势、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功能定位的期货品种。政策对支持推出品种,更为明确、更为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大连商品交易所要加快综合性期货市场建设,积极推进焦炭、化肥、聚丙烯、聚苯乙烯、生猪、粳稻、木材、纸浆、电力、原油等期货新品种上市,为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是沿海各地都竞相发展的新兴产业,对于优化东北地区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大连在全国走在前列,《若干意见》提出重点建设大连、哈尔滨、大庆三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积极支持延吉、绥芬河等城市利用独特区位优势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若干意见》还提出,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研究制定东北地区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统筹建设一批重点区域物流园区。东北地区物流专项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已经启动,预计在明年上半年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我市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并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将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的重大事项列入该规划。大力发展旅游业,抓紧研究出台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旅游目的地,建立大东北无障碍旅游区。目前东北地区旅游专项规划文本已经初步形成,有望近期修改完善后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
在区域产业空间布局方面,扶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若干意见》提出,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哈大齐工业走廊、长吉图经济区加快发展,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产业基地。《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原则通过,对区域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作为龙头和核心的大连要紧紧抓住省政府确定的14个重点支持区域,使其尽快成为大连建设新型产业基地的基本依托和重要经济增长极,并最终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基地。组织编制发展规划,支持沈阳铁西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暨装备制造业发展示范区和大连“两区一带”等装备制造业集聚区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目前,大窑湾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大连湾装备制造业聚集区、渤海岸线造船产业带正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沈阳、长春、哈尔滨、大连和通化等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导产业和产业集群。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正蓬勃发展,2008年全市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130亿元,比上年增长30.3%,应按《若干意见》要求抓紧提出几个先导产业,抓紧形成产业集群和核心竞争力。抓紧研究创建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静脉产业类)。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静脉产业类)经大连市政府申请,国家环保部已复函,这在东北是第一家,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创建工作。11月1日,大连市政府与北九州市就中日循环型城市项目大连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静脉产业类)合作签署备忘录。《若干意见》还提出,加快推进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和重点省级开发区升级工作。这给大连开发区提供了难得发展机遇,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等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了可能和政策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