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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不抓制度执行,制度就没有效果;不抓制度落实,就等于没有制度。目前,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提出了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意见。抓好四项监督的贯彻落实,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努力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市委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夏德仁书记要求市委常委要带头遵守四项监督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四项监督制度,自觉履行用人职责、规范用人行为、接受用人监督。目前,各地区各部门都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并通过不同方式加强宣传。市委组织部为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上半年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采取文件选登、政策问答、开设专栏、电视专题访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四项监督制度及全市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情况、做法和成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得到省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今年6月,市委组织部举办了干部监督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的同志举行专题报告会,重点讲解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全市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各地区各部门也积极宣传四项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
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选人用人问题查核力度。对举报反映选人用人上的问题,必须以四项监督制度和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查处,严厉问责,严肃纪律,一定要盯得住、查得严、抓得实。一是抓好责任追究制度的贯彻执行。5月21日,市委组织部已经开通“12380”举报网站,构建起电话、信访、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问题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反映的违规用人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并及时通报,加强警示教育。对违规用人上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也要追究相关责任。对批转下级组织人事部门查处的案件,市委组织部已经明确提出要求,加大案件督办力度。查处不力的,上级组织部门将直接查。二是严格执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这项制度我省实行的是比较早的,去年以来大连市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12种报告事项,做好有关事项上报工作。对未经上级组织部门答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报告事项,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对违反事前报告规定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全面推行 “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大连市从2008年起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连续两年实行了“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实行的范围主要是10个区市县。从今年开始,这项制度将逐步拓展到党政工作部门和直属单位。四是深入开展区市县党委书记离任检查。除对离任的区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外,这项制度将适时在党政工作部门和直属单位推开。
在增强制度的配套性上下工夫。 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还要求我们要在围绕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增强配套性。比如,要抓紧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可靠依据;“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还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同时,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市委组织部将坚持和完善派人列席区市县委研究干部常委会议制度,下一步要对参加会议的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要积极探索,推进制度创新,弥补制度空白,堵塞制度漏洞,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统筹兼顾,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一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根本出路在改革。我们将力求在规范初始提名、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等重点难点工作上取得新突破。日前,大连市采取市区(市、县)联动、分级负责的方式,面向全市开展了公推遴选部分领导干部工作。同时,我们将研究提出基层党委班子公推直选的可行性、适用范围及推选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好干部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各地各部门也要抓住有利时机,从各自实际出发,选好改革突破口,找准改革着力点,积极探索创新,努力从制度上消除用人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二是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要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包括将有关执行情况在党内和向社会公开。组织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等方方面面的作用,形成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实现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标。三是发挥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杠杆作用。按照全市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反馈会议和全市组织部长座谈会研究的意见,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和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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