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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春8月31日电(记者刘毅非)记者31日从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吉林省日前正式出台了《2010年水毁公路灾后重建投资支持政策》,将对国省干线水毁公路抢险保通工程进行全额投资。
根据支持政策,吉林省将对农村公路水毁抢险保通桥梁中小桥给予1万元/座、大中桥给予2万元/座的抢险补助资金;对国省干线公路水毁重建项目全额投资,对全毁农村公路桥梁重建项目全额投资,对县级公路、乡村公路重建项目分别给予投资补助。
今年吉林省多个地区发生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国省干线公路损毁严重,灾区农村公路遭受毁灭性破坏,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损失达76.3亿元。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对重建项目的建设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对拟在“十二五”期间升级改造的国省干线公路重建项目,要结合本次重建一次性实施,避免重复投资。农村公路桥梁重建,大、中桥桥型采用梁桥,小桥采用梁桥或板桥。县级公路重建不得低于三级水泥(沥青)路标准,具备条件、交通需求大的路段可修建二级路。乡村公路重建不得低于四级公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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