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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突出强调对“一把手”的监督,抓住了选人用人问题的关键,是从源头防腐的重要措施,充分显示了中央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坚定态度和决心。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紧紧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人,突出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解决自觉性不强的问题。“一把手”作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责任主体,必须有正确的思想认识,才能高度自觉地带头执行。要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强化执行意识。通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专题测试等多种方式,促进“一把手”切实通晓、了解制度规定,做到关键条款牢记于心,深刻认识到自己在选人用人上承担的重要职责,确保工作中准确把握,认真遵守执行。要注重典型教育,强化规范意识。特别是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撼和警示作用,使之真正触及灵魂,增强警惕性,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基础。
二要强化外部推动,解决执行力不够的问题。制度只有不折不扣地执行,才能发挥应有作用。四项监督制度着重于规范“一把手”的用人行为,能否真正执行到位,既需要“一把手”有内在自觉,更需要有外力来推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纠偏止错,防微杜渐。要坚持开展选人用人公信度定期监测工作,通过走群众路线,查找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肃纠正和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健全完善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举报平台,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一把手”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解决纪律约束不严的问题。抓而不实等于没抓,查而不究等于没查。什么情形需要追究,如何追究,制度规定得非常明确。对职能部门而言,实施追究就是要严格按章操作,按律执行。要敢于追究,不能失之于软。必须打消顾虑,排除干扰,理直气壮,不怕得罪人。要严格追究,不能失之于宽。坚决克服好人主义,不搞网开一面、下不为例,杜绝视而不见不想追究、碍于情面不愿追究、避重就轻不真追究的现象。要深入追究,不能虎头蛇尾。不仅要追究错误的用人行为和结果,同时还要深挖思想根源及相关社会背景,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防范今后再次发生违规现象。
四要创新干部选任机制,解决防范用人腐败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四项监督制度注重防与治,是规范选人用人的保障性措施。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既要注重治标,更要注重治本。要按照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初始提名制度、民主推荐制度、差额选任制度,全面推行多种竞争性选人方式,坚持实行选人用人公信度监测和领导干部不良行为测评,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制度创新,打好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组合拳”,以扎实的改革成效推动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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