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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急剧增多。 ”赵喜忠代表说,“土地被征用后的农民既不同于城镇居民,也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人员’,其基本生活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侵害。 ”
为此,赵喜忠提交建议,希望全国人大尽早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法》,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调查中,赵喜忠发现,由于现有征地制度的缺陷或政策制定不合理,导致征地补偿严重不足,失地农民权益受到损害。他们面临着生活、就业、养老等方面的困难,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隐患,急切需要出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法》。
赵喜忠就此部法律应涉及的内容提出了具体建议:首先是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要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允许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流转,把农民手中死的土地资源变成可以产生效益的资本。其次,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建立适当水平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医疗保险机制,失业登记制度等,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另外,还要建立失地农民再就业机制,通过教育培训等途径,引导和促进失地农民多渠道就业。
对进入城镇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保障,赵喜忠提出,失地农民进城后,其子女入学应与城镇居民的子女一视同仁,享受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所赋予的所有权利。要对失地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把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纳入城镇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体系。记者/谢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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