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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期) 总第 524 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 2010年2月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俄罗斯远东地区代表团联合举办中俄地区合作座谈会
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俄罗斯远东代表团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共同举办“中俄地区合作座谈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和俄总统驻远东联邦区全权副代表列文达尔共同主持会议。东北四省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外交部、交通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旅游局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代表,神华集团、国家电网公司、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代表,以及特邀的中联部、财政部、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的代表,还有有关地方发改委和我委有关司局相关负责同志,中方代表40余人参会。俄罗斯总统驻远东联邦区全权代表机构,俄阿穆尔州、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滨海边疆区等远东有关州区政府负责人、企业家,俄联邦驻华大使拉佐夫等官员和驻京俄方代表近30人出席会议。此外,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俄方俄新闻社、俄通-塔斯社、俄电视一台等15家中俄媒体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的主题是,加强中俄地区合作,共同推进《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次座谈会是自2009年9月23日《规划纲要》经两国元首共同批准以来,中俄双方围绕贯彻落实两国高层领导的重要指示,就促进中俄地区合作举行的首次双边会议。
会上,张国宝副主任发表了题为“携手同心共创中俄地区合作新局面”的主旨讲话。他指出,近年来中俄两国高层领导人高瞻远瞩,以政治家的远见卓识,推动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政治互信达到了空前高度,消极影响因素得到妥善解决,近年来双方经贸合作取得快速发展,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和深化。《规划纲要》的批准实施,为两国地区合作提供了新机遇,对中俄毗邻地区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影响。《规划纲要》列出的双方合作领域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以及地方合作重点项目共有300多项,双方招商引资合作重点项目有200多项,覆盖了很多领域。如果这些合作项目能够得到落实,一定能够取得良好效果,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张国宝副主任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规划纲要》批准后中方推进实施所开展的工作。一是明确中俄地区合作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落实《规划纲要》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外交部联合印发了《规划纲要》及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二是组织《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召开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三是加强与俄方的沟通衔接,编印《中方地区合作重点项目资料汇编》。四是及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开通中俄地区合作专栏。五是组织开展建立和完善中俄地区合作协调推进工作机制、设立中俄地区合作发展基金等研究工作。
张国宝副主任结合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阐述了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的巨大变化,他指出要在加强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互信,相互开放,推进中俄各领域全面合作。他强调,双方抓住机遇,扩大和深化地区合作造福两国人民,提出了加强中俄地区合作的六点建议:一是双方加强协调,推进《规划纲要》实施,确定的优先领域和合作重点。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各层次的对话交流平台,协调推动中俄地区合作。三是发挥政府引导,促进地区合作加快发展。四是抓好重大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五是深化服务意识,开创地区合作良好环境。六是加强监督检查,相互通报地区合作情况。
会上,俄总统驻远东联邦区全权副代表列文达尔和俄罗斯联邦驻华大使拉佐夫也分别发表了主旨演讲。他们表示,俄中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深入发展,有力促进了地方合作,俄联邦政府高度重视远东地区的发展,为两国地方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俄方愿与中方加强在毗邻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开发、林业加工等领域的合作,全面推动俄中毗邻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互利双赢。他们介绍了近期俄方推进俄中地区合作开展的工作,并就共同落实《规划纲要》提出了一些建议,其中包括,双方建立俄中地区合作监督、协调、推进机制,推进《规划纲要》的实施;建立俄中涉边基础设施项目衔接,及时调整、补充和更新地区合作项目制度;建立由双方政府主导的中央控股、地区入股等多形式的专项发展基金,开辟解决重大地区合作问题和支撑重大项目的资金渠道等。
整个座谈会在友好、热烈的气氛中进行,中国东北地区和俄远东地区的省州政府,企业界代表结合各自情况,就推进中俄地区合作、能源合作等方面纷纷发言,围绕边境地区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电力出口、农业技术转移、林木深加工、港口建设等具体项目合作等进行了坦诚、务实的交流。中俄与会代表一致表示,这次座谈会开得非常好,很及时,也很有成效;反映出中俄双方真心合作、共同发展的美好意愿。大家认为,作为中俄毗邻地区增进了解、开展合作、推动发展的高水平的务实交流平台,这种座谈会应该多组织召开;双方将加强联系沟通,共同推进地区合作与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果。(东北司 外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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