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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式现场。 记者 邵国良 吴树江摄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 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
吉炳轩主持 栗战书王巨禄等出席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决议 选举张述元为省法院院长
圆满完成了会议各项议程,29日下午,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下午举行的第三次大会由执行主席吉炳轩主持。
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本次大会执行主席吉炳轩、刘东辉、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傅亚文、杜吉明、朱清文、郝会龙、胡世英、宋希斌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省领导栗战书、王巨禄、杜家毫、李延芝、盖如垠、衣俊卿、刘国中、赵克非、黄建盛、徐泽洲、程幼东、孙尧、吕维峰、王玉普、刘海生、王利民、何小平、陶夏新、孙东生、李继纯,省法院代理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军区副政委黄永贤,省武警总队总队长杨斌,哈尔滨市领导石忠信、张效廉,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法棠,省级离退休老同志孙维本、王钊、周文华、马国良,以及往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的决议;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0人,选举张述元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吉炳轩为新当选人员颁发了当选证书。
吉炳轩在会议结束时指出,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与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会议期间,代表们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共商发展大计。这是一次民主和谐、团结鼓劲、务实高效的大会,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加快发展的大会。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勇于创新,奋力开拓,进一步推动“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为全面完成这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大会在激昂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记者刘伟)
张述元同志简历

张述元,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男,汉族,1956年11月生,53岁,山东梁山人,1978年11月入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
1974.03——1976.12 河南省修武县郇封公社知青
1976.12——1978.09 解放军34137部队战士、文书
1978.09——1982.07 河南大学政治教育系学习
1982.07——1982.12 解放军34137部队排长
1982.12——1985.09 河南省武警总队新乡市支队排长、副连职干事、政治指导员
1985.09——1988.07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法专业研究生
1988.07——1990.08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干部(其间:1989.09——1990.07借调中央政法委中央清查工作办公室)
1990.08——1993.03 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二处副处长
1993.03——1995.05 中央政法委研究室综合处处长
(1991.04——1993.06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政治经济专业学习)
1995.05——2001.02 中央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6.04——1997.08 兼任香港回归庆典筹委会安保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998.10——1999.12兼任澳门回归安保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01.02——2007.07 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其间:2001.09——2004.07在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03——2004.07在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6.05——2007.05 挂职任北京奥组委副秘书长兼安保部副部长)
2007.07——2008.08 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兼执法监督协调室主任
2008.08——2009.07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009.07——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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