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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比较方便,基本是在社保部门内部完成,减少了以往异地办手续要两头跑的麻烦,快的话1个多月就能办成。 ”1月28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召开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在解析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时这样说。
《暂行办法》打破了原来因地域政策不统一而产生的人员流动屏障,为老百姓流动就业提供了方便和保障。据统计,《暂行办法》自实施以来,辽宁省本级已有140人办理了转移手续,各市办理数据也在增加中。目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更为详细的配套实施方案,预计春节前即可正式下发。
办手续只跑一次社保经办机构
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转移接续手续都是由转入地和转出地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人只要到新就业地的社保部门提交一次转移接续申请就行了,不再需要两地往返。同时,办理时间最长也不会超过45个工作日。具体操作程序是,参保人带上相关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申请的答复时间为15工作日。在这期间,新就业地社保部门在审核后向原就业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就业地社保部门接到函后再经过15工作日的复核确认,然后向新就业地复函。新就业地社保部门接到函后再用15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这样就完成了整个转移接续。而这期间参保人只要在家里等通知就行了。
该负责人还表示,由于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只实现到省级统筹水平,跨省转移还要凭借纸质手续。预计年内随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逐步实现,网上运行将使转移接续更为快捷方便。
新就业地累计缴费10年可享当地待遇
省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如果一位沈阳的参保人到上海去工作,他的个人账户随人带走,单位缴纳的统筹基金按工资基数的12%转移。在上海工作缴费满10年,且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按《暂行办法》规定就可享受上海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了。目前辽宁省还有不少已享受养老金待遇的退休老人,想到外省的子女家安享晚年,按新政策,这种情况下还是按辽宁省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发放,并不受户籍变动的影响。而还有一种情况是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不到10年,退休后养老保险关系将会被转到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区,如果在各个地区都没缴满10年,就打回原籍,按原籍当地政策享受养老金待遇。记者/方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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