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7 期) 总第 485 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 2009年12月16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深松补贴被纳入2009年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提出,"研究实施深松等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近日,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暂行管理办法》(财建〔2009〕786号,简称《办法》)。《办法》提出,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从2009年开始实施,按照动态调整机制的相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今年中央财政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而预留的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不直接兑付到种粮农户,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以加快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2009年重点用于三个方面:一是支持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乡村毛渠等田间沟渠疏浚、灌排泵站等抗旱排涝设施建设,以及大棚育秧、粮食晾晒烘干等设施建设。二是支持种粮大户,对种粮大户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投入予以适当奖励,引导、支持种粮大户加大田间基础设施投入。三是支持推广深松整地等保护性耕作方式,东北三省和有条件省份,实施深松整地专项补贴。
东北地区耕地广袤而肥沃,许多地方黑土层深厚,最适于深耕深松。据有关方面测算,深耕深松过的土地,有利于蓄水保墒,优化土壤结构,平均亩产可增加20%左右,深松一次2-3年内有效。但深耕深松需用大马力农机牵引,耕作成本高出普通耕作约20元/亩,农户自费深耕深松的积极性不高。目前,黑龙江、吉林等省每年已选择部分地方开展深松补贴,地方财政给予10元/亩补贴,但补贴范围和力度难以满足需求。结合《办法》的施行,大力推进深耕深松作业,对东北地区适于深耕深松的耕地每隔2-3年深松一次,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使之成为促进东北地区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长效机制。 (产业发展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