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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3 期) 总第 471 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 2009年12月3日

黑龙江垦区农业"走出去"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黑龙江垦区立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积极打造"域外垦区",依靠境外土地资源拓展粮食产能,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是俄罗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成效显著。截止目前,有8个分局28个农场在俄远东地区开发租种土地80万亩,种植地点从最初的犹太自治州,发展到阿穆尔州、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赤塔州、阿尔泰边疆区、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和鄂木斯克州。对外劳务输出累计7472人次,输出生产机械2481台套,境外投资超过2亿元人民币,累计生产粮豆10亿斤,实现经济效益1亿元。
二是菲律宾农业合作项目初具规模。2006年,垦区在菲律宾建立了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基地,先后对国产142个杂交水稻品种和139个杂交玉米品种进行了品种鉴定和配套栽培技术研究,目前有6个杂交水稻品种亩产超过1200斤,有9个玉米品种亩产超过1000斤。今年10月,北大荒种业集团与菲律宾4位自然人共同组建了北大荒(菲律宾)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研发粮食、蔬菜、水果和其它经济作物种子,计划示范推广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
三是巴西农业合作项目稳步推进。农垦北安分局与浙江卡森集团合作,在巴西共同租种土地30万亩,投入1200万元购置大型农业机械,目前已在南美建立起稳定的大豆生产基地。
四是国际原料采购与物流体系建设进展顺利。以北大荒集团、九三粮油工业集团为项目实施单位,在巴西圣保罗、美国芝加哥、香港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已融资2亿美元,建立起以大豆为主的农产品采购、运输、港口、仓储等国际物流体系。
二、主要特点
一是经营模式科学。通过多年实践,垦区探索出了"四位一体"的境外开发经营模式:即农场为管理主体、家庭农场为经营主体、商务部门为协调主体、境外公司为服务主体。这种有效的经营管理模式,给企业带来稳定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外部形象。
二是管理服务到位。垦区境外开发采取由境外开发公司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进行生产管理、统一进行劳务签证的"三统一"服务模式。家庭农场生产资料购买、田间管理和生产措施下达均由境外开发公司负责,境外开发公司还负责协调与当地政府的关系,解决了境外农业职工的后顾之忧。
三是经济效益显著。俄罗斯、巴西等国家农业生产和管理成本都明显低于国内。垦区在俄农业开发种植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除今年因灾减产外,其他年份基本实现场场、户户盈利。垦区通过在巴西等地建立大豆生产基地以及物流体系,延伸了发展触角,有效规避了从国际市场进口原料的风险,提高了企业效益。
三、当前面临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是境外粮豆回运面临双重征税问题。几年来,黑龙江垦区在俄总计生产粮食1亿斤,但运回国内的粮食仅占2%左右,大多在俄当地销售。主要原因是粮食回运需缴纳进出口关税(俄出口大豆关税税率20%,我国进口关税税率3%)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13%),大幅冲减了种粮效益,影响企业及种植户粮豆回运积极性。
二是境外生产所需生产资料、农机具和配件通关费用较高。为鼓励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我国进口180马力以上的农业机械关税为零,而俄海关则规定必须缴纳30%的关税,限制了垦区先进的大马力机械过境作业。
三是生产用种无法出境。由于我国未加入世界种子协会,国内粮食种子无法对俄出口,垦区境外种植都使用当地品种。目前在俄种植的大豆已出现品种退化和产量下降问题,影响长期大规模深度开发。
建议加大政府间合作推动力度。国外总体投资环境不稳定,政策变化较大,我方利益难以保证。建议把当前民间合作方式提升为国际政府间合作,重点解决好关税、大马力农机具通关、种子过境、粮豆回运等方面突出问题,形成健康、宽松、稳定的农业境外开发环境,拓展粮食产能,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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