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老工业基地
工作简报
(第 430 期) 总第 468 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 2009年12月1日
辽宁省完善就业保障政策 零就业家庭动态保持为零
今年截至10月末,辽宁省累计帮助19.3万户零就业家庭的23.3万名成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保持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近年来,辽宁省将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列为每年十大民生工程首要任务,提出确保城镇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不断完善专项扶持政策,提供就业援助政策保障,并组织实施特殊培训,提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技能。按照有关规定,零就业家庭成员被企业招用,可以不受年龄限制,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可享受交通、午餐和技能鉴定等补贴;零就业家庭中完成义务教育后无法继续升学的子女,可免费参加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等。
同时,辽宁省各级政府还开发或购买了物业保洁、保安、绿化等一批公益性岗位,为零就业家庭提供兜底安置。目前,全省已形成政府购买一批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腾出一批岗位、棚户区改造安置一批岗位、社区灵活就业开发一批岗位、建立再就业基地创造一批岗位,以及组织劳务输出拓展一批岗位等6条实实在在的就业渠道,实现了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一人就业。
辽宁省为将零就业家庭好事做实,还依托全省3944个社区,建立了统一的零就业家庭登记台账,坚持个人申报和社区走访相结合,保证出现一户、登记一户,随时更新信息动态。目前,社区对已上岗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进行跟踪服务,每月至少走访一次,了解其就业状态、收入情况,对再度失业的,及时提供再次就业援助,确保他们的收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现较为稳定的就业。 (综合处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