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
(第 422 期) 总第 460 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 2009年11月2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召开利用金融手段推动中俄地区合作研讨会
1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组织召开了利用金融手段推动中俄地区合作研讨会。会议主题是探讨如何利用和发挥现有的各种金融手段,并从创新金融方式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简称《规划纲要》)的金融支持方式。会议由东北振兴司副司长王化江主持,外交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发改委等单位的有关司局(部门)负责同志,及我委财金司有关同志等近3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外交部欧亚司副司长张汉晖首先从外交和国家战略层面,介绍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发展的最新情况,以及加强中俄地区合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当前国际经济秩序变化较快,世界政治格局变化莫测。但中俄两国作为重要的战略协作伙伴,在核心利益上彼此坚定支持,互为战略支撑。中俄地区合作作为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得到了两国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中俄地区合作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这次会议,正是本着积极务实的态度,将金融支持作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加强中俄地区合作的一个重要手段来加以研究和推进,希望各个部门能够站在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围绕如何推进中俄地区合作集思广益,力争取得实际效果。
王化江副司长简要介绍了中俄地区合作《规划纲要》有关情况、主要内容,两国高层领导就此形成的重要共识,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简称《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中俄地区合作的重要精神。他指出,2007年至2009年,两国高层会晤、互访时都特别强调协调中俄地区发展战略,衔接两国地区发展规划,共同编制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今年9月23日,中俄两国元首共同正式批准了《规划纲要》,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责成两国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规划纲要》的实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构建地区合作大交通、大流通的格局,二是开展环保、旅游、人文等民间交流和合作,三是推动中俄地区合作重点项目的实施。为有效推进上述工作的开展,当前重点工作是建立中俄地区合作协调推进机制,及研究制定包括金融领域在内的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和手段。随后,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介林介绍了本省近年来对俄合作的基本情况,并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提出了利用金融手段推动中俄地区合作的意见和建议。
参会单位代表也纷纷结合本部门职能和实际工作,围绕利用发挥现有金融手段支持推动中俄地区合作进行了发言,并就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规划纲要》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如研究如何进一步将本币结算试点扩大到有实际需求的地区,特别是中俄毗邻地区;探索人民币直接对俄投资的有效方式,并进一步界定其投资范围;研究利用中俄两国之间现有的银行授信协议,从市场的角度解决《规划纲要》重点项目的融资问题等。还有从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结合推进《规划纲要》的实施,提出了研究设立中俄地区合作发展基金,以及利用金融手段支持地区合作的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很及时,也非常必要,有利于地方政府和部门在金融领域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共同利用金融手段积极推进中俄地区合作。 (综合处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