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老工业基地
工作简报
(第 403 期) 总第 441 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 200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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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曾维要求组织学习领会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11月5日,沈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专题报告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司长文振富作了《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 完善政策 加大支持 努力把东北振兴战略的实施引向深入》的专题报告。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曾维主持会议并做了总结讲话。
文振富司长详细介绍了33号文件的出台背景、振兴工作取得的成就和东北地区当前的经济形势,逐条解读了33号文件的政策内容。并对沈阳落实33号文件,推动全面振兴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曾维书记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指出,33号文件是继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下发执行后,国家出台的又一个指导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综合性政策文件。33号文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应对金融危机、着眼长远发展的高度,就进一步实施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推动沈阳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全面振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沈阳市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牢牢把握机遇,科学谋划发展,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巩固好、发展好沈阳老工业基地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曾维书记强调,要紧紧抓住关键环节,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推动沈阳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加快全面振兴。要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开放,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上取得新进展,在培育又优又好的重大项目上实现新突破,为加快全面振兴注入强大动力。要坚定不移地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现代建筑产业等潜力型产业,不断提高沈阳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区域合作,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推进沈抚同城化、沈本一体化、沈铁工业走廊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沈阳市在沈阳经济区建设中的龙头作用。要坚定不移地促进社会和谐,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切实让振兴发展成果不断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曾维书记要求,贯彻落实33号文件精神,推动沈阳老工业基地加快全面振兴,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要继续强化学习宣传,进一步在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中形成学习、贯彻、落实33号文件精神的热潮。要抓紧制定完善沈阳的全域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点空间规划,为不断把全面振兴大业推向深入奠定坚实基础。要认真研究33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政策,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对接,紧密结合沈阳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为用好用足相关政策创造有利条件。要发扬连续奋战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并超前思考谋划明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 (产业发展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