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396 期) 总第 434 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 2009年11月6日
中央财政下达2009年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50亿元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下达44个资源枯竭城市2009年度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与2008年相比,额度大幅提高,资金总量达到50亿元,增幅达到40%以上。至此,中央财政累计下达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已达93亿元。
中央财政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还引入激励机制,引导省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将省级财政对资源枯竭城市的支持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分配资金的参考因素,对有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资源枯竭城市给予奖励性补助,从而形成国家、省、资源型城市三级联动格局。
2007和2008年度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后,各地按照国发【2007】38号文件有关要求,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完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贷款贴息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当前,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中央财政扶持力度的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进一步加快化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历史欠账,推动经济转型,尽快走出金融危机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资源型城市发展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