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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2 期) 总第 430 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 2009年11月2日
中俄贸易进入调整期 新阶段有机遇也有挑战
10月14日,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金融危机以来,面对我国对俄进出口总值双降、俄方关闭切尔基佐夫斯基集装箱大市场等新情况。专家学者认为,种种迹象表明中俄经贸合作已处于调整期,我国对俄贸易方式亟待进一步规范。
中俄经贸往来有两件大事值得关注:一是我方对俄进出口总值急剧下降,2009年1~7月黑龙江省对俄出口下降了40.5%,同期全国对俄出口总值下降49.6%;预计8月仍处于下降势头。 二是今年6月,俄方以切尔基佐夫斯基集装箱大市场存在违反卫生规定的大量投诉为借口,下令临时关闭市场,被查扣的20亿美元中国商品和在市场谋生的华商引起各方关注。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在远东的中国商品市场也面临被查封的窘境。这足以说明,俄方意在延续整肃灰色清关、早日结束练摊贸易,也就是说中俄贸易已进入调整期,即将步入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一些专家认为,我国应积极应对俄罗斯对外贸易政策的变化,及时做出适应性战略调整,实现中俄经贸合作从不规范到规范、从以贸易为主向合作与贸易相结合、从初级合作向产业合作、从原材料贸易向精深加工合作转变。
有专家建议,借助中俄边地贸合作常设工作小组的工作机制,争取与俄罗斯在国家层面上进行协调,解决俄政策多变、延长海关通关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加大打击黑社会势力、保障我方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为我国及黑龙江等边贸省区对俄贸易创造宽松的环境。
专家提出,黑龙江应在对俄经贸调整中发挥更大作用,引导在俄从事经贸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尽快调整经营策略,规范经贸活动,打入俄罗斯人营销渠道。同时,构建黑龙江省的对俄出口生产体系,在哈尔滨等大中城市发展对俄高新技术、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产品加工、轻纺工业、木材精深加工等产业。
黑龙江省长栗战书提出,推进对俄经贸合作适应性战略调整,宜致力消除中俄经贸合作的体制障碍,保证合作渠道畅通。双方宜在金融、保险、税收、仲裁、商检、海关、运输等领域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法规,共同打击各种商业欺诈和不法行为,为双方合作主体进入对方市场提供更周到的服务。 (综合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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