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转变政府职能,创建优良发展环境
各级政府要彻底转变职能,把政府经济管理的着力点转到主要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政策、法制环境上来,努力营造投资、创业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1、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进一步深化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在不断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职能的同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行政审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进一步规范政府的投资行为,确定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建立政府投资决策的制约机制,增强透明度。完善公共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以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产品供应能力和快速执行能力。
2、营造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
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健全支撑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法规和规章。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管理方式,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坚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法院、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强化对行政权力的配置和运行的制约,切实维护公民和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良好的文明法治环境。
3、营造安全健康的社会环境。
放手发动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在全省形成解放思想、奋发图强、自力更生、昂扬向上、真抓实干的舆论氛围和工作氛围。加大海内外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境内外企业到黑龙江省投资兴业,壮大振兴力量。逐步完善社会灾害救助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安全健康的社会环境。
4、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把老工业基地振兴作为头等大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扎扎实实做好各方面工作。省、市都要成立老工业基地振兴领导机构。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各市要根据本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对本地区规划的调整、补充和完善工作。
(责任编辑:陈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