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相关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1、支持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
研究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落实好中央对国有重点煤矿历史遗留的采煤沉陷区治理政策。开展转型试点,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
2、落实好国家对企业改革的各项优惠政策。
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积极向国家推荐,优先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支持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渠道,采取灵活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和自主减免贷款企业表外欠息。加强债权管理,防止逃废债务。
3、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资源开采衰竭期的矿山企业以及低丰度油田开发,适当降低资源税税额标准。
实行装备制造、石化、冶金、船舶制造、汽车制造、高新技术、军工和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允许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税金予以抵扣政策。争取国家将医药、能源、城市公用、印刷、建材5个行业纳入增值税转型范围。对部分企业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报国务院批准后给予豁免。实施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和缩短无形资产摊销期限,扩大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
(责任编辑:陈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