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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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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8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十一)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巩固 "两基"成果,提前实现 "两全"(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尽快实现高水平、高质量 "普九"的目标。加快农村教育特别是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别。实施教育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计划和 "村村大学生工程",加快各类紧缺人才特别是技能型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培养。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努力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加强 "211"院校建设,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建设高水平大学;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调整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结构;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推进产学研融合,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重视发展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逐步构建大众化、社会化终身教育体系。

    2、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

    加快城乡卫生改革,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快速反应处理能力,严防重大疫情的发生和扩散。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设备条件和服务质量,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3、积极发展文化、广播影视、体育等事业。

    加快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筹备建设省艺术中心等重大文化工程。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加快有线电视网络业务拓展,建设有线数字电视业务平台。加强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服务网络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和全民健身网络建设,促进竞技体育发展,巩固冰雪体育强省地位。

(责任编辑:陈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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