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沈阳市正式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除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用油外,全市境内所有销售和使用的各型号普通汽油,全部改为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据沈阳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办公室副处长王庆介绍,目前,全市加油站储油罐清洗工作已基本完成。砂阳路、青年大街、南顺城路、保工街等一批大型加油站已于前一段时间率先完成改造,提前销售车用乙醇汽油,几天来乙醇汽油的销售量节节升高。目前,沈阳市境内除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用油以外的所有加油站都已按照辽宁省《车用乙醇汽油加油站》(
DB21/1347-2004)标准接受了改造,经公安局、商业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及中石油沈阳销售分公司验收合格后,开始销售车用乙醇汽油。
据介绍,行驶里程在3万公里以上的汽车,在首次使用乙醇汽油之前,建议按照《辽宁省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车辆燃油供给系清洗工艺规范》对油箱、油路进行清洗,并更换易损件。
目前,93号乙醇汽油和93号无铅汽油的价格均为每升3.61元。乙醇汽油的价格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使用乙醇汽油不会加重负担。
乙醇汽油正式推广之后,我市将加强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商业、公安、交通、环保、工商、质监、物价、安监等部门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规范车用乙醇汽油市场。根据辽宁省政府规定,今后对非法购入、销售普通汽油的企业,除责令整改外,还要处以5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