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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振兴与国企改革政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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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9月10日 来源:中国企业报

 

    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尽管东北地区因其良好的工业基础和其他优越条件而被寄予“新增长极”的厚望,但切不可对振兴东北盲目乐观。要实现东北振兴,必须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解决好东北地区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东北振兴中的国企“问题”

    国有经济在东北三省的经济总量中占有较高的比重。2002年底,辽宁省国有工业企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62%,比全国平均水平大约高20个百分点,而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的国有工业企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更高,大约在80%左右.这么高比重的国有经济,必将成为东北振兴中的一个难题。

    1.国企缺乏自主的结构调整机制。许多人都认为,振兴东北的关键是所谓的“结构调整”,一般人把这个结构调整理解成产业结构调整,从而认为企业的技术改造应作为东北振兴的重点。但在过去20多年里,东北的结构调整非常被动、非常迟缓却是不争的事实。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工业尤其是重工业一直是东北的骄傲。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一直是我国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东北的经济增长将获得工业化的强大推动力。但是,20多年来东北的工业发展、经济增长却被国内许多原来工业基础甚为薄弱的地区远远超过了。即使在目前我国的重化工业化加速发展的趋势中,东北也并没有显示出明显的优势。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国有企业几乎在各个产业都占有主体地位,同时又缺乏自主的结构调整机制。因此,以往东北的结构调整往往是政府主导的行为,国企常常把技术改造项目看成是政府给予的“免费午餐”,所以结构调整往往形成“水多加面、面多加水”的恶性循环,国企改革不但跟不上市场经济的步伐,还留下了一大堆债务。

    2.国企对民企的发展具有“挤出效应”。东北三省都意识到了大力发展民营企业的重要性。但是,东北民企的发展状况不但远比不上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甚至也落后于一些内陆地区。事实上,国企对民企发展的“挤出效应”是东北民企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由于大部分行业都由国有企业主导,国企往往比民企更容易获得各种各样的发展机会,政府一般也认为,作为“已进入者”的国企,在技术、人才、经验、设备等各方面都比“初出茅庐”的民企强,因此,愿意把机会给国企。

    3.国企的发展往往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东北地区有大量的老国有企业,由于人员多、包袱重、历史贡献大等原因而不断要求政府“输血”,政府不得不通过行政手段对国企实施“倾斜政策”,从而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长期如此,政府逐渐变成了“为国企服务的政府”、“善于管理国企的政府”,而对非国有企业则往往做不到一视同仁,不懂得如何服务、如何管理民企。

    4.国企遗留了许多历史包袱。东北大量的老国有企业冗员多、退休人员多、债务重,成为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这给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压力,也构成了区域性的金融隐患。辽宁省国企的不良贷款就达到约1900亿元,其中,由政府发红头文件“点贷”的就有 740亿元;另外,还欠地方政府约700亿元,欠职工个人约130亿元。这些遗留问题不解决,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没有精力再考虑发展的问题。

    东北国企改革的现状

    1.东北国企改制的状况:小企业快,大企业慢

    在过去几年里,东北的国企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为什么国企在东北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仍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呢?这是因为东北国有大企业数量多,改制慢。

    以辽宁省为例。1997年底,辽宁省有4336户中小型国有工业企业,到2002年底,有95%已实现了多种形式的改制,其中,80%的地方国企已改制为非国有企业或破产倒闭。从中看出,东北中小国企改制面大,股权多元化程度高。而大型国企则是另外一番景象:2002年底,辽宁的74户大型工业国企有5户仍然为工厂制企业,包括沈阳卷烟厂等,30户为国有独资公司,包括鞍钢、大连造船等著名企业,29户有限责任公司和10户股份有限公司也基本上是国有控股。

    2.下一步的重点改革对象:大、老、难

    目前,东北大部分中小型国企的已实现了改制,而且非国有化的程度也较高。剩下的尚未进行改制的国企,一部分是困难的中小型国企,一部分是大型国企。

    中小型国有企业没有实现改制的原因是:没有足够的国有净资产来支付改制重组的成本,甚至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净资产为负数,或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因此,改制重组成本的支付成为这些困难企业改革的“拦路虎”。

    而对于大型国企来说,改制进程缓慢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首先,大型企业的国有净资产盘子较大,少则几亿,多则几十亿上百亿,没有那么多的资金来“盘掉”这么庞大的国有资产,政府也不太愿意让人收购大型国企;第二,与中小型国企相比,大型国企的资产质量高、赢利能力强,甚至有些大型国企是垄断性经营,地方政府对一些大企业往往是“爱不释手”;第三,大型国企在当地具有重要的地位,被当地政府看成是具有“战略性地位”的作用,即使这些企业处于困难之中,地方政府仍希望继续控制这些企业;第四,东北的大型国企一般都具有历史悠久特点,不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多,而且企业办社会职能也较齐全,有自己的学校、医院等,福利制度也较完整,改制的成本非常高,搞得不好,就会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第五,东北地区的大型国有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是中央企业而不是地方企业,中央对这些大型国企的改制,往往会非常慎重。

    因此,东北下一步国企改革的重点应是“老、大、难”企业,这些企业不改革,即使中小企业全部实现改制,也不能改变东北地区国有经济比重过高、民营经济不活跃、区域发展落后的状况。

    东北国企的改革方法需要调整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因此,东北国有企业,除了极少数特殊行业和领域的大型国企之外,都要走股份制改造和股权多元化的道路。但是,老、大、难国企的改革不能沿用过去主要针对中小企业的改革方法,要以“外部型改制”为主,并由出资人统筹支付改制重组费用。

    以“外部型改制”为主,就是要大力鼓励外部的战略投资者如民企和外商来来整体收购或受让国有股。因为这样做,能够有效克服中小国企“内部型改制”的局限性,不但能引入资金,也能引入先进的技术、严格的管理、灵活的机制,能够加速同市场的接轨。当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也可考虑由内部人和外部战略投资者联合收购国企,把“内部型改制”的优点和“外部型”改制的优点结合起来。

    由出资人统筹支付改制重组费用,即要求各级国资委勇于承担起出资人应承担的责任,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东北国企改革需要政策创新

    为了推进“外部型改制”、统筹支付改制重组成本,东北地区的国企改革政策必须要进行创新。

    1.以适当的政策消除内部人对“外部型改制”的抵触。一般而言,“内部型改制”能够使内部人获得“改制红利”。这里所谓的“改制红利”并不是狭隘地指内部人持股和分红,而是指内部人能够在受让国有股、买断国企当中获得较大的价格优惠(包括操纵国有资产评估而获得隐性的价格优惠),以及能够得到较大的补偿费用,至少内部人(特别是管理层)能够继续控股本企业。在经济效益好的国企,以及管理层对企业发展起到过关键作用的国企,内部人抵触尤为严重。因此,应以适当政策来消除内部人对“外部型改制”的抵触,如给管理层以优惠价购买一些股份甚至奖励一些股份,允许管理层与外部战略投资者联合购买国企、给管理层安排“退路”等。

    2.率先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积极尝试复式预算制度并探索如何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预算之间的资金通道。统筹支付改制重组成本,意味着当地的国资委将好企业国有股出售的收入收上来,这些收入并不进入财政部门的一般预算,除了用于支付好企业本身的改制成本以外,还要用于支付差企业的改制重组成本。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能够很好地实现对改制重组成本的统筹支付,也能够防止国有股出售的收入被不当地用于继续对国企再投资或乱用。

    在东北地区率先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还可对中央国企改制进行探索。东北地区国有经济比重之所以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是因为中央所属企业多。中央国企不但规模大,而且资产质量高、赢利能力强。中央国企改制将会增加地方政府的负担,如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剥离、冗员的分流、职工的退休等,都会增加地方政府的支出。因此,为了推进中央在东北地区国企的改制,也为了推进上世纪90年代末由中央下放的困难企业的改制重组,应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这一制度,建立中央大型国企国有股出售的收入向地方转移使用以支付改制重组成本的通道。并积极尝试复式预算制度以及探索如何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预算之间的资金渠道。目前,辽宁省有300万离退休职工、150万下岗离岗职工、100万登记失业人员,吉林省有105万离退休职工、100万登记失业人员……政府每年都有巨大的资金缺口。因此,推进国企改制,把国有股出售收入用于支付直接的改制重组成本及弥补社保资金缺口,是非常现实的选择。应建立相对独立的社保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部门的一般预算,通过建立几个预算之间的规范的、责任清晰的、受约束的资金渠道,从而实现资金平衡。

    3.赋予地方国资委较完整的出资人权力。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受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因此,随着地方国资委的成立,使其拥有较完整的出资人权力,包括对国企改制的主导权、国有股转让的决定权等。这将有利于地方国资委通过对国有资产的“相机处理权”来大力推动国企改革。 (记者 张文魁)

(责任编辑 陈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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