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黑龙江频道5月25日电 5月21日,大连海关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在鞍钢隆重举行了《合作备忘录》补充协议签字仪式。党中央、国务院推出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战略决策后,辽宁省“振兴规划纲要”提出:力争在2007年前将鞍钢集团建成世界500强的钢铁生产集团,鞍钢集团作为东北振兴的骨干龙头企业,也及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十五’技术改造、全面推进西部500万吨钢新区建设”的发展规划。
大连海关作为东北地区最重要的口岸海关,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和企业需求,经反复调研形成了基本涵盖海关通关和监管全过程的一整套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优惠支持措施,并选定鞍钢集团这一特大型国有龙头企业率先集中实施,同时将逐步在省内重点企业和行业全面推出。
2001年11月2日,首度《合作备忘录》的签定为鞍钢集团的技术改造和振兴发展发挥了积极而明显的助推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据介绍,大连海关与鞍钢签定的首度《合作备忘录》实施3年多来,海关为鞍钢技改设备减免税费近7亿元人民币,验放各类进出口货物17.6亿美元,为鞍钢紧急进口的技改设备部件“直通车”转关102批次,为鞍钢节省各项港务直接费用近500余万元人民币。
2002年,鞍钢技术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产铁产钢双超1000万吨,成为继宝钢之后我国冶金行业第二个进入千万吨的钢铁联合企业;2003年,鞍钢生产铁1020万吨、钢101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10亿元,实现利润15亿元,上缴税收近40亿元,均创历史最高水平;2004年,鞍钢技改成果更是喜人,仅4个月就完成了全年180万吨钢的出口任务。今天的鞍钢,80%主体技术装备和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备了生产高精尖产品的能力。国际权威杂志《世界钢铁动态》评比全球最具竟争力的钢铁生产厂家,鞍钢跻身第9位。
大连海关介绍说,这次新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在在原有《合作备忘录》十条优惠措施的基础上,又推出了七条支持鞍钢建设发展的新举措:
一是将鞍钢集团“西部500万吨钢新区建设”纳入适用《合作备忘录》范围。
二是推行更加快捷的口岸通关模式。对鞍钢集团所有进出口货物实行“提前报关、货到验放”,并着手创造条件实现“联网报关”,进一步缩短货物滞港时间和提高通关效率。
三是进一步简化即时通关过程中的价格等审核环节,缩短货物通关时间。
四是实行“网上支付”改革。对鞍钢集团进口货物应缴税费及对外付汇实现通过网上进行支付,减少往返海关、税务、银行环节,以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五是建立进出口货物统计数据直接沟通核对机制。由大连海关统计处专人负责,对鞍钢集团进出口货物结关数据等与鞍钢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及时、直接、双向的沟通与核对,方便企业数据查询,为鞍钢集团发展、决策提供参考服务。
六是对于集装箱装载的进口货物准予在口岸拆提转关。
七是坚持廉洁执法,建设“阳光海关”。
大连海关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海关总署新近颁布的“六项禁令”和其他各项海关廉政规定,自觉接受企业监督,坚持廉洁公正执法,落实文明高效服务,努力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鞍钢集团改革发展创造优良的通关软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