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2日电(记者 孟庆丽)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11日在京召开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有关“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案交办会,来自国务院振兴老工业基地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劳动保障部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和一些政协委员、提案者纷纷表示,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已不再仅仅是工业发展问题,更是生态建设问题。在资源存量和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兴工业化道路,是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致公党中央提交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建议案》。提案认为,发展循环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实现方式,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解决环境污染、促进区域经济规模化发展的有效途径。辽宁省积极推行循环经济,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城市资源循环型社会三个层面上,取得了明显收益,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据了解,2002年5月,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建设,以此推动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性的转变。2003年7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组织致公党中央组成考察团,对辽宁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专题调研,在沈阳、盘锦、阜新、抚顺、本溪、鞍山、大连等城市深入工矿企业、开发园区、农村进行调研。
提案提出六点建议:
第一,把发展循环经济与老工业基地的改造、振兴结合起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经过四年国企改革与脱困,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目前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重新构建老工业基地新型发展模式,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建设东北老工业基地,将循环经济理念注入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中,制定发展循环经济规划,进行试点,逐步实施。要将清洁生产与技术改造结合起来,将经济开发区提升、资源枯竭地区和老工业改造建立生态工业园结合起来,将城市污水处理后回用与废物综合利用与建立循环型产业结合起来,将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与解决结构性污染结合起来,建设循环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城市资源循环型社会,逐步建立起区域性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第三,各地在老工业基地的转型,新兴工业城市的发展规划中,不仅要考虑工程技术的承载能力,而且要考虑资源的容量、生态承载能力和环境承受能力。建议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城市发展规划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估法》认真进行环境评估。
第四,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支持资源开发型城市的转型,鼓励资源枯竭型城市,以伴生资源和废弃物开发为接续产业,矿山在枯竭前要充分考虑产业的转型问题,制定严格的开采计划,延长资源枯竭时间。
第五,强调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的同时,加强对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的探索。发展现代化生态农业,不仅可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带来生机,而且逐步成为城市的支柱和接续产业,带动城乡协调发展,并解决农业资源和水源污染等问题。
(责任编辑 陈奕新)